中国回族
回族是中国人口较多、分布较广、信仰伊斯兰教的一个少数民族,是由古代中亚细亚人、波斯人、阿拉伯人与中国汉族等民族在历史上融合而成的一个年轻的民族。回族与中国其他各民族一道创造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史。
回族由于长期与汉族等民族杂居交往,普遍使用汉文、讲汉语。但日常用语中也保留了一些阿拉伯和波斯语的词汇,诵读的经书大都是阿拉伯文。回族人民传统上信奉伊斯兰教。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相比,回族在衣着、饮食、起居、卫生、婚姻、丧葬、节庆和文娱体育诸方面均独具特色。
目前,中国有1000多万回族人,居住在全国各地,以宁夏、甘肃、青海、新疆、河南、云南、陕西、河北、山东、安徽、辽宁、北京等省区分布较多。回族有大分散,小集中的特点。国家除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外,还在其他省区建立了两个回族自治州和九个回族自治区县。
民族区域自治
根据中国宪法,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由回族人民当家作主,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。经选举产生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等自治机关,在政治、经济、财政及文化、教育等方面行使自治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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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历届人民代表的选举,都依法充分保证了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代表性。现在,全区回族干部总人数比40年前增长了7倍多。多年来,宁夏各级自治机关积极行使各项自治权利,制定并颁布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列》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条列》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等一批地方法规和条列,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自治政策,为自治区政治、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努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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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,使自治区山川各地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。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,形成了一支包括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教育等各方面人才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。
宗教信仰
作为宁夏主体民族的回族,在历史上全民信仰伊斯兰教,并把它作为容纳和融合其他民族成员的根本前提。在宁夏回族聚居地区,建有不同建筑形式和不同规模的清真寺3500多座,有阿訇约5000名,回族群众的宗教生活得到充分的满足,宗教活动自由。
回族穆斯林群众一般奉行五项“功课”:念(念诵“清真言”)、礼(每天面向麦加作五次礼拜,每礼拜五到清真寺参见聚礼)、斋(一年封一个月斋)、课(按财产情况交“天课”—宗教税)、朝(有条件的,一生至少到麦加朝觐一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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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的传统节日有开斋节、古尔邦节(又称“宰牲节”)和圣纪节三大节日。
开斋节一般在伊斯兰教历10月。教历9月是伊斯兰教的斋月,穆斯林要在日出之后禁食封斋,日落之后才能进食。斋戒期满,就是开斋节。回族群众庆祝开斋节的活动庄严而隆重。
古尔邦节在开斋节后70天,即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举行。这是回族的一个隆重、盛大的传统节日,人们宰杀牛羊,走亲访友欢度佳节。
圣纪节,因为穆罕默德诞生和归真都在同一天——伊斯兰教历3月12日,所以把圣诞和圣忌合称为“圣纪节”。每年这一天,回族都举行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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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穆斯林还在区、市、县建立了各级宗教社会团体,即伊斯兰教协会,管理自己的宗教教务。自治区在银川市开办了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,在同心县开办了同心阿拉伯语专修学校,帮助穆斯林群众培养了大批有宗教学识和阿拉伯语的人才。
除伊斯兰教外,宁夏还有佛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、道教等宗教。自治区政府对各种宗教一视同仁,支持信教群众建立各自的宗教协会和宗教活动场所,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,各种宗教在宁夏长期和睦相处。
回族风俗
受伊斯兰教的影响,宁夏回族在衣着、饮食、起居卫生、婚嫁、丧葬等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。回族男女都喜欢戴白色的帽子,穿黑色的马甲。回族妇女还喜欢戴盖头,戴金银耳环、戒指、手镯等。回族特别讲究卫生,室内外清洁整洁,灶具洁净。平时洗脸洗手多用汤瓶,沐浴用吊罐。回族喜欢吃牛、羊、骆驼等反刍类的偶蹄目食草动物肉,也吃鸡、鸭、鹅、鱼肉,禁食猪肉,不食动物血液和自死的禽畜。虔诚的教徒食用的禽畜,还必须由阿訇代宰。回族群众一般不抽烟,不喝酒,男女老幼都爱喝泡有糖、茶叶、核桃、芝麻、桂圆、红枣、果脯等营养丰富的佐料的“八宝”盖碗茶。喜庆节日,他们制作油香、馓子、油果等油炸面食。有尊贵客人,会以丰盛的“全羊席”和各种“回民小吃”热情款待。
婚姻方面,实行一夫一妻制。回族婚礼很隆重,且有许多宗教和民族的特点。如举行婚礼时,要请阿訇念“尼卡哈”,即用阿拉伯经文进行证婚和祝贺。
回族的丧葬简易,实行土葬,主张速葬、薄葬。葬礼包括清洗尸体、白布裹尸、阿訇主持举行宗教祈祷仪式、入葬等程序。
过去,回族受伊斯兰教和中国传统意识的影响,不提倡歌舞,但回族群众喜爱唱一种叫“花儿”的民歌,回族妇女爱弹一种用竹子制成的“口弦”。至今,民间还活跃着不少“花儿”歌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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